近日雾霾肆虐,临沂费县大气环境治理再出重招,2023家板材企业分类施策,或将涅槃重生!近日,《费县板材企业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整改目标是划定产业园区,健全相关手续,完善治理设施,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督查。2017年12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反馈督查山东情况时指出,费县大多数板材企业无环保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挥发性有机物未得到控制的问题,根据相关整改意见,为确保费县板材企业存在问题坚决整改到位,费县特别制订方案。
据介绍,整改原则共分为5条。根据分类处置原则,对全县2023家板材企业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分类处置,即“壮大提升一批、搬迁转移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根据集中供热原则,利用阳光热力、费县国电、上源热电、优嘉能源等供热企业,实现对探沂镇、费城街道、上冶镇、南张庄乡、薛庄镇的集中供热全覆盖。在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区域,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禁止使用和新上燃煤小锅炉(生物质锅炉),持续巩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鼓励企业向集中供热覆盖区聚集。
根据专业园区运营原则,市政府已经批复成立探沂专业化工园区,根据化工企业“三评级一评价”要求,在过渡期后,整合全县分散的甲醛、胶黏剂企业,实行集中入园,园区外一律不得生产经营。今后,园区外不再新审批板材企业。
根据县域板材企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乡镇设立探沂(马庄)、费城两个木业加工核心区和薛庄、上冶、南张庄、胡阳、新庄、梁邱6个木业集中加工园区。今后,其他乡镇不再新审批板材企业。
整改标准是什么?获得环评批复的1333家板材企业,目前已经完成验收的,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确保配套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于未通过验收的,严格按照现有环保标准和要求,建设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在确保正常运行后方可组织生产,并在组织生产的三个月内由企业自行组织完成验收。
未获得环评批复的296家企业,一律先行停电停产,再行分类施策。
关停取缔的394家“散乱污”企业,各乡镇要持续巩固治理成果,重点加强日常监管,严禁发生反弹。
有了《方案》,后期落实是关键。该县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坚持对违规企业“零容忍”,对明确关停取缔的企业一律实施断电,对整治提升企业在整治阶段一律实施停电;各相关职能部门发现企业存在各类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由司法部门从严从快打击处理;对拒不配合整治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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