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山东省环保厅日前发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燃煤小锅炉“清零”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8〕19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市要建立对燃煤小锅炉“清零”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周调度督导制度,对2018年6月底前未完成淘汰的小锅炉和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应予以停产整治。
板材之都山东临沂环保局接到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燃煤小锅炉“清零”工作的通知》,省环保厅明确要求临沂市对2018年6月底前未完成淘汰的小锅炉和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应予以拆除、停产、整治。山东临沂使用小锅炉的板材企业是此次停产整治的重点整治对象。
目前山东临沂市区已经完成了10吨以下小锅炉的淘汰,但是板材大镇义堂镇,探沂镇仍未完全完成小锅炉的淘汰,省政府明确规定,通知要求,临沂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行政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为确保按时完成并给整改验收留出时间,请有关市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争取2018年5月底前完成淘汰,确有困难不能完成淘汰的,自2018年6月1日起停止运行,6月底完成拆除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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