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9月10日通报2012年细木工板商品质量监测结果,个别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
本次监测委托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负责,对浸渍剥离、含水率、横向静曲强度、胶合强度、甲醛释放量、厚度偏差、长度偏差、宽度偏差、标识标志指标进行检测。共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29户流通领域商品经营主体所经营的细木工板进行了随机抽样,被监测人涉及的场所为综合市场、专业市场和其他经营场所,共随机抽取样品37个批次。
经检测,由“毛毕红(营业执照号:522628600036079)” 销售的,标称为怀化市鹤城区金鑫建材厂”生产的“金源”牌,规格为“1220mm×2440mm×12mm”,未标注生产日期/批号的细木工板等批次商品为不合格商品。不合格的主要项目为甲醛释放量、横向静曲强度、尺寸、标志。
据悉,甲醛释放量是指游离甲醛的释放量,这是一个环保指标,关系到选择的产品是否会对身体造成危害。细木工板标准GB/T5849-2006规定,E0级细木板甲醛释放量要小于等于0.5mg/L, E1级的要小于等于1.5mg/L,E2级的要小于等于5.0 mg/L,E0、E1可直接用于室内,E2级经饰面处理后达到E1级方可用于室内。
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已责成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将继续加强对该类商品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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