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第35个植树节和首个国际森林日到来之际,记者专访了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2012年我国造林绿化工作和义务植树取得了哪些新进展、新成效?
赵树丛:2012年是我国实施《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重要一年,造林绿化工作继续保持稳中求进、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年完成造林面积601万公顷,其中,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274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45.6%,包括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造林52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造林59万公顷,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造林54万公顷,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造林109万公顷。
2012年也是我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1周年。
近年来,义务植树运动不断拓展、创新,呈现出了一些新气象和新特色,主要体现在:一是领导表率作用更加突出。党和国家领导人带头进行义务植树,胡锦涛主席在2012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时强调,要积极扩大绿化面积,努力巩固植树成果,为祖国大地披上美丽绿装,为科学发展提供生态保障。“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已连续11年在北京举办,参加植树的部级领导人数连年增加。地方各级党政军领导也积极参加义务植树,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活动载体得到拓展。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行动。共青团、妇联组织分别组织开展了“保护母亲河行动”、“三八绿化工程”等义务植树活动。围绕创建森林城市、绿色校园(营区、厂区)和花园式单位,大力推进义务植树活动。浙江、江西、河南、广西等省区坚持用植树代替春节团拜,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统一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河北、安徽省组织开展“我和小树共成长”、“种养纪念树,见证我成长”等义务植树活动。新疆通过义务植树开展乡村绿化。三是尽责形式日趋多样。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创新机制,大力推行栽植树木与抚育管护、认建认养、以资代劳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尽责形式。各种形式的“纪念树”、“纪念林”层出不穷。北京、福建、江西、广东、广西等地将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丰富至十几种,并制定植树折算标准。黑龙江、吉林、安徽、云南、甘肃等地在有条件的地区开辟义务植树基地,方便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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