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众商家之所以争相宣扬E0级,跟国标滞后于消费者的环保需求密不可分。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副所长王正日前表示,GB18580-2001虽然规定了人造板释放的浓度,但没有规定室内的总量控制,也就是说只有单位释放的控制,却没有使用人造板总量的控制,当人造板用量达到一定程度时,甲醛释放量累计起来就会超标。
“客观上讲,目前的这个国家标准已经成为甲醛‘合法超标’的保护伞。这也导致了很多消费者与厂家打官司的结果全部败诉。企业是趋利的,只要我达到国家标准,你就不能说我超标,至于因为使用总量带来的甲醛超标企业也不属于违法范围。
换一个角度说,错不在企业,而在于国家标准制定的问题。”王正说,在日本的标准里,F1级、F2级与F3级分别对应着我国E2级、E1级和企业自定的E0级。其中F1级产品不允许在室内使用,F2级、F3级虽允许在室内使用,但会严格控制使用总量;如果达到F4级(≤0.3mg/L),则不受使用总量限制,因为这种产品是非常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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