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于2009年签署了《中欧森林执法和行政管理双边协调机制》协议书,进一步建全了中欧双边协调机制和拓宽了协调范围,使之成为一个与各利益方交流的平台,与其他国家交流经验、凝聚共识、相互借鉴、共同发展。作为进出口木材贸易大国,在应对非法采伐和贸易上,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与措施。
中国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司长苏春雨:中国积极反对并打击非法采伐和贸易,坚持可持续的森林资源管理合作战略,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应对措施,包括建立并实施森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木材及木材产品在中国境内采伐以及运输和加工利用的合法性、建立中国森林认证体系、逐步完善森林认证标准、并在中国的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工作。中国力求广泛开展多方合作,积极参与有关国际和区域进程,并致力于推进国际对话与交流。
中国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外经处处长付建全:中国政府对于打击非法采伐和贸易的态度是十分坚定的,并为此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我们在林业研究和实践上一直努力和国际社会保持同步,包括我们对VPA的研究,包括对美国《雷斯法案》和《欧盟木材法案》的研究。但是中国的情况十分的特殊,作为一个生产和贸易大国,我们跟欧盟的合作各方面都需要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才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
中国林科院科信所副研究员,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勇:中国的供应商是欧盟内部运营商木材及木制品生产整个供应链的其中一个环节,因此中国企业需要满足《欧盟木材法案》和运营商所提出的“尽职调查体系”的要求,包括产品信息、风险评估和风险规避程序,开展第三方的森林认证和木材合法性检验证。目前,我国已提出了中国木材合法性认证体系框架,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推出了木材合法性认定标准,并将为其会员企业及其他企业开展合法性验证。目前,国家林业局将联合各方利益,制定中国木材合法性认证标准,发展木材合法性认定体系,并为企业开展国家体系的认定,满足企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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