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我省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原木122.5万立方米,增加30.7%,占同期全省原木进口量的73.3%;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31.8万立方米,增加9.7%,占比19.1%;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12.7万立方米,减少13.6%,占比7.6%。
前4月,我省民营企业进口原木166.9万立方米,增加26.2%,占同期全省原木进口量的99.9%。此外,国有企业进口原木0.1万立方米;外商投资企业进口0.1万立方米。
今年1~4月,我省自俄罗斯进口原木160.2万立方米,增加20%,占同期全省原木进口量的95.9%。此外,自加拿大进口4.7万立方米,增加1.6倍;自美国进口1万立方米,减少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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