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红木》标准中红木种类范围可简单概括为“5属8类33种”。5属分别是紫檀属、黄檀属、柿属、铁刀木属、崖豆属;8类分别是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香枝木类、红酸枝木列、黑酸枝木类、乌木类、条纹乌木类、鸡翅木类。
关于“8类”:多数建议维持现有的《红木》标准中8类不变,但建议增加“种”。建议增加的树种包括染料紫檀、马达加斯加黄檀、铁木豆、铁力木、格木等。在小组讨论会上多数人对增加染料紫檀、马达加斯加黄檀都没有异议;但部分人反对将铁木豆、铁力木、格木等也列入红木。因为这几个树种不适于标准中已有的“5属”之中,这将不单纯增加红木几个“种”,同时也引入了新的“属”,这会增加标准实际操作的复杂性。
另外还有部分人建议删除原有33种红木中很少在市场上出现过的树种,如巴西黑黄檀。另外,巴西黑黄檀被列入《华盛顿公约》的附录Ⅰ,属于“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确规定禁止其国际贸易”,同时也是出于对濒危树种的保护,建议将其删除。也有人反对将原有的33种红木中的某几种删除。如巴西黑黄檀,虽然在市场很少见,但并不是从未出现。以前已被定义成红木,消费者因此将其以红木家具的身份买到是手中。现在又将其从红木队伍中剔除,这将引起市场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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