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林业局的消息称,每年三月为我市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月”,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即日起,未经批准,我市各地一律不准新增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不准核发新证。
湖北荆门市目前有187家木材加工企业。目前,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广泛实施,森林资源消耗过量,而我市森林资源有限,有必要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的监管,坚决关停和淘汰规模小、资源消耗量大和木质原料浪费严重的企业。
根据要求,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必须经年审合格后方能从事木材经营加工活动,原则上一个乡镇只保留一家至两家为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木材加工企业;一个经营者只能核发一个证件,且只能由本人掌握使用,不得转让,私自转让的按无效证照处理。同时,已持有许可证的经营户只能在核准的地点经营,严禁异地经营,核准地无法经营的,不允许搬迁,只能就地注销;一年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年时不予年审;一年内查实三次违法收购木材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应给予吊销证照处理。
据了解,市林业部门将加强环境监测和消防检查,对不符合环评要求和消防安全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实施关闭。同时,加强对林业重点区域的管控,凡坐落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国道沿线、水源涵养林区和居民集中居住地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今年底前必须迁出,拒不迁出的,不予年审或实施强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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